珠海市修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办法,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日前,珠海市政府正式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两个办法实施后,珠海全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稳中有升,具有珠海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

据介绍,珠海市修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办法,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大病保险办法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两个基石。本次修订的两个办法将分散的相关政策进行充分整合,增强医疗保障政策的系统性,并进一步巩固了“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附加补充医保 医疗救助 慈善捐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扎牢多层次医疗保障网,解除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增加珠海对人才的吸引力,切实推进健康珠海建设。

新政策将依法规范参保分类,涵盖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非从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类型,新生儿参保期限延长至180天。政府还将全额资助困难群体参保,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即享”。

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将适度提升,取消市外转诊需转往省内的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以及市外转诊备案住院报销比例比市内降低2个百分点的规定,转诊医院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市外转诊备案后与市内就医报销比例一致。扩大大病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将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的核准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床位费)以及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等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110万元、居民医保4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85%;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职工医保150万元、居民医保80万元。

在缴费方面,本次修订维持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费率7.5%(含生育保险0.5%)不变,其中用人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1.5%。按照国家、省要求,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从2025年起将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提高至3%(含生育保险0.5%),由用人单位缴纳。另按上级要求实施渐进式延长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政策,至2029年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逐步统一为25年;放宽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档次选择,同步取消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0.8比例折算为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1:1计算为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其次,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可支配收入挂钩,由定额筹资调整为按比例筹资,同时设立封顶线保持筹资相对稳定。2025年及以后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以本市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6%缴纳(2025年确定为390元,仅提高10元),其他居民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2025年维持为530元不变)。

文|记者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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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奇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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