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石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被责令改正总经理周玉升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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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青石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被责令改正,总经理周玉升收警示函
瑞财经张林霞6月25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青岛青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周玉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青岛青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石)存在以下问题:一、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二、内控机制不健全,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缺陷,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未自主管理相关产品,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